本報訊 原以為是“應(yīng)了冥冥中的緣分”,不曾想竟是“引狼入室”。37歲的何麗(化名)做夢也沒有想到,這個“面相、八字和自己如此合得來”的枕邊人是個不折不扣“披著羊皮的狼”!近日,如夢初醒的她一紙訴狀將丈夫告上慈溪法院,請求離婚。
2006年,31歲的何麗與前夫因感情不和離婚。由于平時工作清閑,何麗一有空便會跑到附近廟里燒香拜佛。2010年7月的一天,何麗又去拜佛。這時,一個朋友將魯江(化名)拉了過來:“我看著你們挺般配的!”何麗看看其貌不揚的魯江實在談不上什么好感,就敷衍說先求個簽,請廟里師傅先看看面相。
誰知,何麗一下子求了個姻緣上上簽,廟里師傅批完兩人的八字后,說他們很有夫妻緣分?聪嗟倪^程中,魯江說自己在某發(fā)電廠工作,收入不錯。之后魯江熱烈追求何麗,4個月后,兩人登記結(jié)婚。
婚后不久,魯江稱其所在的發(fā)電廠做煤生意需要打理,長期不回家過夜,并多次以做生意需資金為由向何麗及其親戚、鄰居借款數(shù)十萬元。何麗對他非常信任,壓根沒起疑心。2011年初,魯江開始數(shù)月不歸,手機也關(guān)機了。
“會不會發(fā)生了什么不測?”癡心的何麗還在擔心丈夫的安危。她跑到魯江所說的發(fā)電廠查詢,才知道廠里根本沒這個人。再查旅館住宿登記,又一次“五雷轟頂”:婚后不久,魯江借口做生意不歸,其實是與一女子在外開房。壞事接踵而來,幾個月后,何麗又收到了法院的起訴狀副本。原來魯江在外欠錢,債權(quán)人要求何麗與魯江共同償還債務(wù)。
經(jīng)歷了這一系列的打擊,日前,心力交瘁的何麗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,將魯江告上法院,請求與魯江離婚。但此時,魯江依舊杳無音訊。法院通過公告送達方式向魯江送達了相關(guān)法律文書。直到開庭那天,魯江還是沒有出現(xiàn)。最終法院經(jīng)審理判決兩人離婚。